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参加考试的人员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成绩合格的,均可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其中:
1.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期货资产管理机构、基金服务机构(含基金销售、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机构)的从业人员,需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
2.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需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
3.在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宣传推介基金、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系统运营维护的人员,需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参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