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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7-20

内容摘要: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7年6月26日《关于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其对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关于考试科目及基金从业资格注册、延长从业考试成绩认可期安排以及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资格注册实施安排进行了说明。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对该通知全面的政策解读:

《关于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关于考试科目与资格注册

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基础知识》(该三个科目已停止组织考试)。基金业协会认可的考试科目包括: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以下对需要考哪个科目才能申请基金从业资格进行说明(仅针对科目一、二、三)。原政策为:参加考试的人员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或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成绩合格的,均可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新政策对其进行了具体规定,更改为:

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期货资产管理机构、基金服务机构(含基金销售、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机构)的从业人员需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只有该项要求必须要通过科目一、二,其他通过科目一和二或三均可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宣传推介基金、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系统运营维护的人员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

二、关于延长考试成绩认可期的安排此项仅与参加过改革前证券从业考试的考生有关

证券业协会曾举办《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因改革原因,当时规定以上科目的成绩认可期至2017年7月1日。为确保基金从业人员注册工作平稳运行,现将以上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7月1日

三、关于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资格注册实施安排

根据有关规定,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管理的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宣传推介基金、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系统运营维护的人员应当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或基金从业资格。鉴于协会从业管理平台正在完善,预计于2018年二季度完成升级。届时将实现对销售机构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其中全国性银行等机构将进行分层级管理、分批次注册。

以上内容均说明中国证券业协会对金融相关机构监管力度的增强,以及对行业从业人员职业素质的规范,从而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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