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金法》第112条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协会)履行的职责之一是“制定行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协会向来非常重视该项工作,2015年7月,协会发布实施《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管理,完善了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管理流程,明确了考试违规违纪的处罚标准,定期发布违规违纪人名名单及处理情况。截至2019年8月底,协会共处理20批次,共计1762名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违纪人员。今后,协会将继续围绕“自律 服务 创新”的宗旨,做好行业自律管理工作,服务行业规范发展。
协会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供行业人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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