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福建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福建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福建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职办〔2019〕2号)精神,请认真做好符合评审条件人员评审资料的报送工作。闽会职办〔2019〕2号文请登入福建省会计信息网(()查阅。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 评审材料
评审人员除按闽会职办〔2019〕2号文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预审表》(一式四份)。
2、 委托评审函。县(市、区)申报人员应出具县(市、区)职改办委托评审函。县(市、区)职改办应加强对参评人员身份的审核,确保评审范围、对象符合规定。
二、 材料现场复核时间、地点
2018年福建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19年3月3日~3月4日(工作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受理材料地点:南平市财政局七楼会计科。联系电话 0599-8821820 。
三、 违规处理
申报职称评审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2年内不得申报。已评审确认任职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预审表
南平市财政局
南平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附件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预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 工作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及学制(包括前后取得的学历) | 不具备规定学历考试 | 现职称及聘任时间 | 近四年年度考核情况 | 履行聘约 | 继续教育合格年度 | 受表彰情况 | 外语成绩 | 是否破格 | 申报专业及职称 | 系列主管部门意见 | 人事职改终审意见 | |||
部 门 意 见县(市、区)系列主管 | 审核人(签章)年 月 日 | 县(市、区)职改办意见 | 审核人(签章)年 月 日 | 市系列主管部门意见 | 审核人(签章)年 月 日 | 市 职 改 办 意 见 | 审核人(签章)年 月 日 |
注:本表供各级职改办资格预审使用。申报中高级一式四份、初级一式二份。
单位领导(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