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级会计师 > 申报评审

江苏盐城关于2016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报送的通知

普通 来源:盐城市财政局 2016-02-24

关于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的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1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16年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执行,凡2015年12月31日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报送要求

请各县(市、区)财政局按照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每年的会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记录须在内网录入)。

(二)报送时间和地点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单位申报人须于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会计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15-88363879,QQ群:311073869。

三、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市财政局代收每人评审费400元。

附件:《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

盐城市财政局
2016年2月23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高会-考评无忧班

考试+评审+论文一站式服务

免费试学

高会新课全新升级 考+评全流程陪伴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