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前公示
2015年度海宁市共有5人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41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5〕31号)的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花名册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6年2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海宁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 邮编:314400.
海宁市财政局
2016年2月16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