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级会计师 > 申报评审

浙江湖州关于报送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普通 来源:湖州市财政局 2015-12-04

  关于报送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湖财会函〔2015〕11号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15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5〕31号)文件精神,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工作已开始,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人员请抓紧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一、上报时间

  1.湖州市级的申报人员(包括吴兴、南浔、开发区)请于  年2016月1日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湖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市财政局及市人事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省高评委进行评审;

  2.三县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送各县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县财政局审核后于2016年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湖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应按《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5〕31号)的要求进行申报。

  三、相关表格下载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从湖州人才网(www.hzhr.com),进入职称评价进行表格下载,其他表格从浙江省财政厅网站(www.zjczt.gov.cn)下载。

  联系人:刘虹

  联系电话:0572-2150070

湖州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4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论文班辅导

  论文推荐发表+评审指导 一站式辅导助评审直达

  为了帮助已取得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的学员顺利进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及时完成论文的编写及发表,网校重磅推出高会论文班(查看招生方案>>)

一篇论文+高会评审指导(8课时)+论文写作指南(10课时) 两篇论文+高会评审指导(8课时)+论文写作指南(10课时) 两篇论文+高会评审指导(8课时)+论文写作指南(10课时)

  ·论文班辅导期,从报名日开始至论文发表成功日或报名日开始计算12个月,先到为准;听课权限开通后,学员可随时随地登录网校,点播视频学习,并可享受答疑、练习测试等教学服务。
  ·论文班重重承诺:入学签署协议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高会-考评无忧班

考试+评审+论文一站式服务

免费试学

高会新课全新升级 考+评全流程陪伴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