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管局高评委发布的《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国管高评委〔2015〕1号),中央国家机关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的范围和对象如下: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的评审范围为国管局所属单位会计人员,同时接受中央国家机关和在京中央企业不具备评审条件的单位会计人员的委托评审。
高评委不接受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或参公管理的会计人员委托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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