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布《重庆市会计专业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重庆高级会计师评审业绩要求有哪些?
根据《重庆市会计专业职称申报条件》,重庆高级会计师评审业绩要求如下:
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应在取得会计师职称后,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三项以上:
(一)主持或作为主要承办人,完成1项大中型企业的资产经营(改制、上市、重组、清算)、资产管理、资本运作、资金管理、内部控制、预算管理等方面重大项目;或参与以上重大项目并提出2条以上切实可行的建议、措施,且得到采纳和运用。
(二)主持或作为主要撰写人拟订或修订2项以上本行业、本地区、本单位的财会制度、管理办法、专业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并得到实施、推广。
(三)主持至少1项地市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术项目和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或作为主要撰写人完成2篇以上本行业、本地区、本单位财务分析报告,且被有关决策部门或本单位采纳。
(四)主持完成本行业、本地区、本单位3项以上会计监督检查、财务审计工作,为单位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参与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或经济案件检查工作,受到嘉奖、书面表扬。
(五)具有会计专业授课经历,具备指导和考核会计人员业务工作的能力,作为授课教师培训本行业、本地区、本单位会计人员学习会计业务,授课次数3次以上。
(六)具有较强的会计、审计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管理工作或指导注册会计师进行鉴证和非鉴证业务,取得显著成绩。
(七)主持完成10项以上重大鉴证业务项目,报告在业内具有较高公信力和社会信誉。
(八)主持或作为主要承办人参与完成2项以上企业、地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审计、税务、内控等方面制度或工作方案,并被采用实施;或为客户提供3项以上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为委托人调解经济纠纷或解决较为复杂的疑难问题,其实施效果被委托人认可的。
(九)作为主要撰写人撰写2篇以上会计政策制度性文件或专项调查分析报告,且被地市级以上行业管理部门采纳。
(十)出版过会计专业著作或译作(独著或本人撰稿不少于3万字的合著)。
(十一)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会计专业相关论文2篇以上。
(十二)主持或作为主研人员,完成2项以上地市级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报告)。
(十三)艰苦边远地区会计人员,主持完成具有一定学术价值会计专业分析报告、专题方案、财务案例等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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