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级会计职称评审业绩条件是什么?根据《北京市会计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北京高级会计职称评审业绩条件如下:
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从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具有较强的研究和实践能力。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所在行业或单位管理改革、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或在财会管理与监督、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保障作用,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从事企业及其它会计工作,具有较强的研究和实践能力。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企业或所在单位重大经营管理、内部挖潜增效、价值创造、产业布局等重大发展战略决策实施,制定工作方案并得到实践运用,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积极参与企业或所在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业财融合、风险控制等日常管理工作,能够总结实践规律、发现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得到实践运用;或在企业重组并购等活动中发挥显著的咨询服务作用,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023年北京高级会计师评审个人申报时间
7月4日(周二)-7月17日(周一),申报人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点击进入“个人办事”栏目,选择“职称评审”模块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根据各系列(专业)基本评价标准及各评委会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客观、准确、齐全的要求填写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并提交。申报人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