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成都市会计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成都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为2022年8月2日10:00至8月23日15:00。2022年四川成都高会评审申报范围是什么?
2022年四川成都高会评审申报范围
从事会计系列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在职人员,通过与其建立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在蓉单位)推荐后,可按相关工作流程在我市申报2022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属劳务派遣的申报人员,通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推荐,向各级主管部门申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一)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通过市级主管部门(单位)进行申报。
(二)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将单位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三)在蓉注册非公有制企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人事档案的限制,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在蓉单位)推荐,按照属地化原则将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申报,或将市人才工作站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可选其中之一,不得多方报送)。
除已列入职称违规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外,其它申报单位中如个别申报人员有现工作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可提供合理性说明书面材料及佐证,并提交6个月及以上现工作单位按月发放工资银行流水记录或有本人签字的工资表,方可受理其职称申报。工作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申报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在评审申报名册上单列报送。
(四)本人档案已存放在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在蓉单位)推荐,将市人才服务中心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五)工商注册地在成都的外省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子公司(不含分公司,不含在蓉央企、中央在蓉单位及省属国有企业),可按照公司属地化原则将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人须最近6个月在成都市连续参保,参保单位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且最近6个月在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在我市就业的国(境)外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七)在蓉央企、中央在蓉单位如不具备相应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评审的,须先商成都市人社局同意,其主管部门再出具委托评审函,按程序统一报送,委托成都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成都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及时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行复核、发证。
(八)在蓉高校等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单位,如需委托成都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代为评审的,须先商成都市人社局同意,单位再出具委托评审函。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委托单位审查同意,按程序统一报送。成都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及时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行复核、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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