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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情况不得申报2020年陕西高会评审?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12-29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可知,报送材料时间为2021年1月4日至31日,值得注意的是,有以下几种情况不得申报2020年陕西高会评审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近五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被有关部门认定为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报送材料时间

2021年1月4日至31日(节假日正常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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