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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1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2月15日开始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2-02-11

根据《福建2021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的通知》,福建2021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系统注册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至2月28日,申报人员需先完成信息采集方可申报参加2021年福建高级会计职称评审。

福建2021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人员于2022年2月15日至2月28日(全天24小时)注册登录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系统填写申报内容(2022年3月1日系统停止申报注册)。已注册成功的人员,在系统停止注册后至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前可修改申报信息。

(二)各设区市财政、人社部门材料受理时间自定,应于2022年3月25日前将本地区申报人员材料集中报送至省财政厅。

(三)省属单位、中直单位的纸质申报材料应于2022年3月10日至3月18日(公休日除外)报送省财政厅审核(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四)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省属单位、中直单位的申报人员请于3月1日至3月9日期间提前拨打电话预约材料受理审核时间(联系电话:0591-87097131),并按预约时间将材料送达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省财政厅办公楼11楼1105室。

福建2021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学历要求

2019年、2020年、202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并符合福建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要求的本省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会计人员: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4.不符合上述条件,但满足闽财会〔2004〕30号文件规定的破格申报条件者。

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转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企事业单位受聘证明,在现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满足不同学历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累计年限要求。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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