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1年高会评审申报进行中,根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2021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东深圳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至2月28日,广东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需进行答辩。有学员问,申报评审时审核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怎么办?以下为解决办法,一起看看吧!
申报人社保缴交单位与申报单位(除人才中介外)不一致,需要提供上传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个人用户提交申报,审核单位默认为社保缴交单位。如果审核单位和社保缴交单位不一致,请联系业务审核单位将个人加入单位预审人员名单。
广东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需提交材料清单
申报人注册并登录系统,按照系统操作手册、引导提示及本通知附件2《2021年度深圳市正高级、高级会计师申报注意事项》如实填报信息,并上传个人证件照片(此照片将用于资格证书,要求jpg格式,注意非JPG格式;底色为蓝色或红色,禁止使用白底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50K)、相关证书证明、业绩成果、论文著作、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报告、单位基本情况表、结构化评分表(详见附件3、附件4)、自评分所需其他证明材料等申报材料。
为更好地按注册地受理申报,申报人在系统中选择“评审的资格评委会”时,需根据单位注册地选择评委会和区域,如单位注册地在罗湖区,则选择“深圳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罗湖区”。
广东深圳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执行,申报人需提供“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网址)完成2021年度继续教育报备的截图(在深圳市外按规定完成2021年度继续教育的也需提供相应凭证)。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