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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填报与装订要求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1-09-28

四川2021年高级会计评审申报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0日,2021年高级会计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四川省线55分)也可参加本次评审申报。你知道四川2021年高级会计评审申报都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吗?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四川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填报与装订要求如下:

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

一、填报要求:

(1)格式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综合情况表(附件2)、自我评价表(附件3)等需按表格填写要求规范填报,内容完整、签章齐备并保持原表格式不变,不得删减原表格,如内容较多,可另行单独添加附页。所报材料不得手填,一律用电脑打印纸质版。

(2)照片要求:需粘贴近期1寸白底免冠标准证件照;另需提交同源1寸白底免冠标准证件照电子版1张(要求为JPG或JPEG格式,不小于295x413像素,大小1M以内,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照片),为下一步办理电子证书备用。

(3)材料证明及签章要求:

由所在工作单位提供业绩及盖章,若申报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可能存在委派(派遣)等情况的,需出具工作单位与申报单位的关联证明(派遣、劳务输出等文件);若申报单位与上级单位、主管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产权纽带关系或组织机构图。

申报人每提供一份业绩材料需由成果单位提供申报人的参与情况、对成果的贡献程度,相关证明人签字及联系方式,并由成果单位盖章确认。若以课题进行申报的,需提供整套材料复印件,涉及合作课题,需说明本人在其中的贡献并征得其他合作者同意。

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准备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

二、装订要求

(1)主评材料:包括目录页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表1)、自我评价表(附表3)、公示结果、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任现职以来业务自述、专业学识水平、专业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各1份。其中,会计专业课题、论文、著作需将原件报送各地财政部门或省高评办审查。按以上顺序装订成1册并每页盖章或加盖单位骑缝公章。

(2)辅评材料:包括公示结果、专业工作经历要求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2021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省级)、中级职称证书、2021年度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证明(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需提供的学历学位证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劳动合同(非公企业申报人员)、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应文件(非参公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复印件各1份。按以上顺序装订成1册并每页盖章或加盖单位骑缝公章。

(3)相关表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2份,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综合情况表(附件2)1份。3份表格分别装订,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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