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高会评审申报9月11日起,2024年甘肃高会评审申报时间为9月11日-10月20日,全面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2024年甘肃高会考试合格人员可申报此次评审。
甘肃高会评审申报入口
申报人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点击“职称评审”链接进入“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根据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和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申报诚信承诺书,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扫描上传真实、完整、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上传个人2寸彩色照片(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推荐。具体操作方法见信息系统“通知公告”模块《职称评审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申报人分册)》。职称信息系统将于10月20日24时自动关闭个人申报端口,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成功的,后果由申报人个人承担。
甘肃2024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需在评审系统中上传本人以下材料
1.在个人基础信息栏上传公示材料。上传单位出具的公示原件、公示结果,以及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
2.在个人学习经历栏提交学历证明材料。
(1)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学信网免费申请);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学信网免费申请);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取得党校、军队院校学历的,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有关学历的佐证材料。
3.在个人资历信息栏上传现任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单。如现职称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上传所转系列的职称证书。
4.在个人资历信息栏上传职务聘任资料。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上传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
5.在年度考核情况栏上传年度考核材料。申报人须如实填报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如年度考核连续3次优秀作为所占业绩条件,须在备注栏注明“参评业绩条件”。
6.在知识更新能力栏上传会计继续教育完成材料。上传近三年(2021-2023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或证明)。
7.在帮扶基层经历栏上传帮扶基层经历材料。除艰苦条件单位和各类企业外,其它省、市属事业单位晋升高级职称的人员,须有县以下基层或企业一年以上的服务或工作经历。
8.在各类业绩栏上传符合业绩条件证明材料。对照《甘肃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47号),按照业绩类别,在相应业绩栏填写业绩相关信息,在备注栏注明符合正常晋升业绩条件的第几条和第几项,并按照评审条件符合性和业绩排名,逐条上传相应符合条件的业绩证明材料(本人工作单位确认并盖章有效的证明资料)。相同的业绩材料不要重复在不同栏目上传。
9.在课题、项目栏上传课题、项目成果材料。
(1)上传的课题、项目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一致,按质量高低填报;
(2)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成果登记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立项、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页。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10.在论文、论著栏上传论文、论著材料。
(1)论文、论著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论文论著填报不少于规定数量,但最多填报5篇,按质量高低填报;
(2)省职改办提供“中国知网”收录论文查重服务,不接收任何查重报告单;未收录论文由用人单位联系“中国知网”进行查重,并上传有单位签字盖章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检索不到或未上传查重报告单的视为无效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
(3)2024年职称评审论文查重结果以“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为准,核心期刊论文不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不超过25%。
11.在科技奖励、表彰和其他荣誉栏上传奖项和荣誉称号材料。上传的奖励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
12.在其他业绩栏上传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上传符合《甘肃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47号)第十九条(正高级会计师)或第三十条(高级会计师)业绩条件标准的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并在备注栏注明符合正常晋升业绩条件的第几条和第几项。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