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湖南高级会计职称评审论文发表要求有哪些?
答:根据《湖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价办法》,湖南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要求如下:
申报人参评高级会计师职称,对其著作、论文不作限制性要求,但为鼓励申报人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下列条件(之一)作为评价内容:
(一)近5年来撰写发表财务会计方向学术专(编)著(署名要求:著、编著、主编)或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1部(篇)以上。
以上专(编)著每部不得少于10万字,论文每篇不得少于3000字。
(二)近5年来参与市厅级资助项目(课题)1项以上(以结项结题报告为准,署名限前5名),并通过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成果鉴定、结项验收(结项证书)或获得正式批复。
(三)近5年来主持完成省财政厅、省会计学会会计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结题验收。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