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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州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时间已公布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10-25

2023年贵州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时间已公布,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贵州省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贵州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2023年贵州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时间安排

全省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过“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线上开展,不再收取纸质资料。

(一)信息系统账号创建。

账号创建办法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账号管理的通知》执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本辖区内行业主管部门创建账号,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下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创建账号,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申报人员创建账号。

(二)申报人材料上传时间(10月25日-11月19日)。

申报人从账号建立起即可登录信息系统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资料,提前为提交申报资料做好准备,在申报时间开始前应完成个人所有资料上传。

(三)申报人申报时间(2023年11月20日-22日)。

会计系列职称个人申报入口11月20日8:00开启至11月22日17:00关闭。申报人在申报入口关闭前请及时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信息一经提交不能自行变更。注意申报功能将在11月20日开启,必须点击“申报”按钮才能申报成功。

(四)推荐单位资格审查、公示及材料流转(2023年11月23日-2024年1月2日)。

1.推荐单位资格审查、公示(12月13日前)。推荐单位须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人员资格,对符合申报条件推荐送评的,以适当方式在推荐单位(线下)和信息系统内(线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后于12月13日17:00前,上传相关文件往上一级流转节点推送,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推荐单位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50号),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材料,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予以审核。发现填报错误、被信息系统“学术风险预警”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问题的,指导申报人进行补正。确保进入公示、推荐环节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合规,确保补正后的申报材料不存在学术风险预警提示,或被风险预警提示但已进行风险排除,不影响推荐。

推荐单位对审核情况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和信息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启动后,申报材料不能退回补正。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反映的,及时进行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公示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和公示期间,涉及“风险提示”人员已排除风险不影响推荐的,出具书面说明(写清楚排除风险的具体做法和过程并加盖单位公章),会同申报材料在信息系统中上传推荐。

2.2024年1月2日17:00前,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往上一级推送工作,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截止日前推送到位。

(五)评委会收取流转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月2日17:00时)。

省财政厅组建的贵州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线上收取各市(州)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企事业单位推送流转的材料,线上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日17: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

(六)评审费收取。

缴费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3日-5日下午17:00,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职称。

缴费方式:密切关注“贵州省财政会计网”,将在2024年1月3日前发缴费方式的通知。各参评人应主动跟踪进度,确保参评资料在2024年1月2日17:00前到达省财政厅流程节点,否则可能造成无法缴费。缴费完成后,无论是否通过政策性审核均不办理退费,请参评人谨慎选择是否缴费。

(七)政策性审查和答辩。

评委会将于2024年3月15日前在信息系统、贵州省财政会计网公示政策性审查结果。通过政策性审查的申报人员须到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提交代表论文(正高级申报人员)、未参加答辩的申报人员,取消评审资格。评审结果将在“贵州省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平台”及贵州省财政会计网公示。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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