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南京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2023年江苏南京高会评审申报的起止时间为6月1日9:00至6月30日17:00,逾期不补报。
2023年南京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或支付宝扫码登录,个人账号登录成功后,依次选择:①个人办事→②人才人事→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④职称评审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附件。
2023年江苏南京高会评审申报材料要求
一、须提交的纸质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三份,经网上审核通过后,登录网上平台打印。
二、须在网上平台上传的材料(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仅支持PDF格式)
(一)职称申报基本信息:
1.个人基本信息:系统默认获取申报人省内参保信息,如申报人基本信息与实际不符,或照片需要更新的,请至所在地的市、区人社部门社会保障卡经办网点办理,确保省、市社保信息一致。(经办网点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联系我们”栏目中查询)。
2.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请填写本人信息。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现职称):请下拉选择本人现任职业资格名称,涉及未列职称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的,请选择“其他”,并手动填写具体名称。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时间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请填写本人实际情况。
5.所属行政区划:区属事业单位人员“行政区划”请选择各区,其他人员请选择“南京市本级”。
6.参保单位:系统自动获取申报人社保单位信息。
7.现从事专业:请下拉选择所从事的专业。
8.工作单位性质:请选择工作单位的性质(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
9.实际工作单位是否在江苏参保:请选择是或否。
10.行政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员请选择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他申报人员均请选择“无”。
11.工作单位:请输入单位全称或单位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搜索按钮选择所在单位。
12.申报专业选择:请下拉选择专业的最后一级子节点(例:会计→会计→会计→会计)。
13.申报类型:选择正常申报或破格申报。
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暂存,进入下一阶段信息的填写和材料的上传。
(二)学历学位信息:
1.系统自动获取教育部学历(学位)信息。
2.如新增学历学位信息时,须提供学历(学位)信息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党校、部队院校等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须提交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的《毕业生登记表》。
(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请扫描上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参加学术团体情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五)社会兼职情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六)奖惩情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七)工作经历:按实际情况填写,请申报人上传每项工作经历涉及的任职单位基本情况简介(包括组织架构、资产规模、职工人数和收支情况等)、财务部门情况简介(包括部门人数、岗位设置和部门人员会计职称构成等)及任职岗位情况,300字以内。如有多个附件材料,请合并成一份PDF文件上传,并在首页标注目录。
(八)继续教育情况:
1.申报人员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打印继续教育信息(须单位盖章),作为附件;若继续教育是在外省学习的,请提供外省财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证明。
2.申报人员登录“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打印“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完成证书。
(九)专业考试成绩信息:请扫描上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十)学术成果信息:
1.所提交的论文如能中国知网()检索到的,需将检索的地址复制到申报系统论文栏目的指定位置。
2.所提交的论文无法在中国知网检索到的,应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期刊查询结果截图、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及封底合并成PDF文件上传,并上传论文文字内容的WORD版本。
(十一)工作业绩:根据要求如实填报,如有多个附件材料,请合并成一份PDF文件上传,并在首页标注目录。
(十二)工作总结: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和业绩 ,包括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技术能力、工作成绩、履行职责情况等。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成果为主。请勿超过2000字。
(十三)年度考核信息:按实际情况填写,其中事业单位人员必填。
(十四)发明专利:按实际情况填写。
(十五)社保缴纳证明:总部在宁的外地企业申报人员,提供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保证明。
(十六)单位公示及结果报告证明:
1.单位同意申报证明:点击模板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后,上传单位同意申报证明PDF文件(单位盖章);
2.个人承诺书:点击模板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后,上传PDF文件(个人手写签名)。
(十七)其他材料: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三方协议(实际工作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协议、申报人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合同)及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人力资源资质证书。
申报人填写完所有的信息后可以预览申报表,确认申报信息正确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此次申报,等待后续审核。
点击“暂存”按钮保存此次申报的信息,在“个人中心”-“办理中”可查看暂存的信息,并可修改提交。如点击“取消申请”按钮,则删除此次申报的信息。
三、注意事项
(一)以上提交的各项参评材料,申报人均须严格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设定的位置和操作要求,将原件扫描上传(上传前确保签章等信息完整),不得颠倒或缺损,以免影响网上评审。
(二)申报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核实,由核实人在每项材料前签名并盖章(单位如未单独设立人事部门,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核实的日期。申报人员提供的反映其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材料在本行业、本系统或区(含区)以上范围推广应用的,该证明材料还须由主管单位财务等部门或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如财政、国资等部门)核实签章。
(三)申报人员不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可不予受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