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高会合格考生可申报当年评审!根据《关于2020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建2020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会计人员可申报福建评审!
(一)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并符合福建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要求的本省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会计人员: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4.不符合上述条件,但满足闽财会〔2004〕30号文件规定的破格申报条件者。
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转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企事业单位受聘证明,在现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满足不同学历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累计年限要求。
福建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3月15日 ,申报福建高级会计师评审前需先完成信息采集!
申报人员应先在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或厦门市会计人员综合服务平台内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再注册报名,进入“福建省财政厅政务公开网()——专题专栏——福建会计”网页下端的“高级会计师评审系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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