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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范围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4-09

2020年北京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6月2日-6月11日,材料报送时间为6月30日—7月2日,答辩时间为9月14日—10月30日,北京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范围你知道吗?

申报人员范围

(一)与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可参加本市职称评价。

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价。在本市舞台影视、美术、动漫游戏、文学创作、工艺美术等专业领域工作1年以上、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经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联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文艺家协会或行业协会推荐,可参加艺术系列、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价。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本市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高端领军人才,可由所在单位向所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域推荐委员会)推荐,申报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工程技术系列或研究系列正高级职称“直通车”评审。

(三)中央在京单位、在京部队所属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本市职称考试或评审的,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上级主管单位人事或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相应职称评价委托函后,按照本市职称评价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四)参加援藏、援疆、援青、援外等对口支援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在对口支援期间免除答辩要求,直接申报本市职称评审。

申报渠道

本市职称评价专业分布及考试、评审服务机构设置以本通知为准。除附件1-4中公布的职称考试、评审服务机构以及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自主开展职称评聘的高校、科研机构外,其他单位无权开展本市职称评价及相关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假冒职称评审、制作和销售假证等违法行为。

本市职称考试、评审相关政策及申报具体要求,可根据附件1-4咨询各职称考试、评审服务机构。考试、申报与评审系统使用和技术支持可咨询12333。

附件1:2020年度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安排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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