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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答辩的通知

普通 来源:重庆会计之家 2015-12-02

关于重庆市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答辩的通知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5〕77号)要求,现就我市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

参加重庆市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所有申报人员。

二、答辩内容

1.本人介绍:个人基本简况、主要工作业绩、个人论文简介。

2.回答专家评委提问。

三、答辩时间

每位答辩人员原则上10分钟,其中本人介绍5分钟以内,回答专家评委提问5分钟。希严格遵守,如果本人介绍或回答提问超时,专家评委有权提醒或中止答辩。

四、答辩顺序

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答辩。前位上台答辩,下一位准备。无故不答辩者,取消本次评审资格。

五、答辩要求

1.上台答辩时不得携带任何资料;

2.答辩时声音要洪亮,语速适中,使用普通话;

3.回答提问要抓住重点、简明扼要;

4.答辩会场应将手机关闭或设为静音,答辩进行中不得讲话议论,保持答辩场所安静。

六、其他事项

1.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答辩是我们互相学习交流的机会,凡参加答辩者,不得中途退场离开,待本小组所有人员答辩结束,专家评委点评总结后才能离开,对未经专家评委同意的中途缺席者,取消评审资格。

2.答辩地点:重庆工商大学主校区博智楼6楼,地址:重庆市南岸区五公里。

联系电话:023-62769379;023-67575525。

3.答辩时间安排:2015年12月12日。8:00在答辩现场抽签,凭本人身份证登记;8:40-12:00、12:50答辩结束,中途休息时间由专家评委确定。请参加评审答辩人员务必于当日早上8:00到达。

4.午餐:愿意在学校就餐的人员,自行到学校工作人员处购买餐卷(20元),到学校指定餐厅就餐。

重庆市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2015年11月30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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