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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江区2015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通知

普通 来源:吴江区财政局 2015-06-10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为做好本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5]1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我区申报工作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严格贯彻省评审文件精神

  2015年度正高级会计师申报要求、评审条件及有关说明、收费标准等请按江苏省厅苏财会[2015] 15号《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做好申报工作的组织和初审工作

  区财政部门要按照省厅《江苏省会计专业正高级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3号)和《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1] 11号)文件的要求,及时将评审信息传达给评审申报人员,同时严把材料质量关,对送审材料对照《申报材料审核表》进行初审,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确认。

  三、材料报送的时间与地点:

  吴江区材料报送时间:2014年7月15日前,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0—16:00。

  材料报送地点:吴江区财政局会计科(江兴西路243号会计函校内) .

  联系人:陈明龙,联系电话:0512-63412958。

  四、申报信息的查阅与下载

  《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1] 11号)、《江苏省会计专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 3号)及申报材料的格式、要求等可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或苏州市财政局会计之窗网站)查阅或下载取得。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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