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22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知已公布,青海2022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在该时间期限内,符合条件的会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除援青会计人员外)须完成网上申报,援青会计人员须将符合申报要求的纸质材料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那么申报青海2022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青海2022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资料: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人员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2.有关证书原件及附件。
3.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5.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符合要求的检索页(单位盖章)。
6.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单位盖章)原件。
7.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材料、证明,包括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成绩单、继续教育线下审验证明及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单位盖章)原件等。
8.近五年(2018年-202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公有制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9.加盖单位公章的用人单位推荐公示及公示结果。
10.省属企事业申报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直属部门、各驻青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交经本单位同意并按照管理权限由中央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委托评审手续的,均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11.为便于后期评审,网上申报人员请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3)一式20份(A3纸打印,原件可复印)于申报截止日期前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纸质申报符合条件的援青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交以下纸质申报资料。
(一)《援青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附件4)一式3份。
(二)《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20份(原件可复印),A3纸打印。
(三)加盖单位公章的用人单位推荐公示及公示结果。
(四)援青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目录(清单)。
(五)有关证书原件及附件。
1.援青会计专业技术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3.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符合要求的检索页(单位盖章);
4.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单位盖章)原件;
5.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材料、证明,包括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成绩单、继续教育线下审验证明及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单位盖章)等。
(六)加盖单位公章的用人单位推荐公示及公示结果。
(七)在县(市、区、行委)、市州直属部门工作的援青人才,须提交由市州人社部门出具的推荐信;在省直部门工作的援青人才,须提交由受援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信。以上(四)至(五)项申报材料均以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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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