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公布获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名单,具体如下: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评定曹慧慧等511名同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有关企业,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4号)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16号)等精神,经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曹慧慧等511名同志具备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函》(皖人社函〔2023〕76号)批复,曹慧慧等511名同志(名单附后)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自2022年12月24日高评会评审通过之日算起。
附件:2022年度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请至安徽省财政厅-资讯中心-通知公告查看)
安徽省财政厅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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