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6〕16号)文件精神,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含60分);经省财政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省级合格标准为50分(含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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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4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