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省级合格标准)的通知
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省级合格标准53分)发放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26日期间的工作日。
一、各市(地)财政部门、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由各单位统一在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领取,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携带准考证(准考证丢失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上述单位领取。
二、在省财政厅报名的中直、省直单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携带准考证(准考证丢失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领取。
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605-1号,电话:0451-58592503。
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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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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