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现将2014年度全国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河北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河北省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二、报名组织
市财政局对全市各单位、驻秦中直单位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初审,省会计考办核准。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高级会计师
2014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4月23日—4月29日期间,登录河北省会计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同时,打印《2014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2份,报名信息表须经相关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考生本人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
2、现场确认。报考人员应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地化管理原则,4月23日—30日(周六、日不休),全市的考生统一到秦皇岛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基地(民族路39号德信医药商场六楼)现场审核确认,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1.具体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3、现场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省物价局冀价行费[2005]17号文件规定,缴纳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费10元,考务费100元。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高级会计师的考生,于2014年10月20日—25日,登录河北省会计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
2014年10月26日(星期日)9:00——12:30
会计科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料审查要求
一、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
考生网上自行打印《2014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2份,省直报名的考生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盖章,各市上报考生资料需由考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和市会计考办盖章。
二、身份证
考生报名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复印件考试管理机构留存。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
考生报名前需完成近三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需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要求复印继续教育记录),复印件考试管理机构留存。
四、毕业证
1、全日制、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要毕业证,获博士学位要学位证,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属于跨门类的双大专,以省教育厅颁发的跨门类双大专证书为准,填表时直接写双大专,考生报名时需携带三个证书及复印件。
五、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1、财政部从1992年开始组织全国考试,考生报名时携带证书须有财政部、人事部公章或证书专用章,评审通过的会计师只限于1991年之前和1993年。
2、不接受持有部门系统内部评定的中级会计师资格证考生报名。
3、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会计中级资格前取得学历的,中级年限为5年以上方可报名,即2009年12月31日之前。
4、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会计中级资格后取得学历的,中级年限为7年以上方可报名,即2007年12月31日之前。
5、从事会计专业工作,获博士学位,取得中级2年以上方可报名,即2012年12月31日之前。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