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3〕19号)和甘肃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人员的通知》(甘会考〔2013〕10号)的规定:确定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省内合格标准为50分。从2014年1月6日开始,请考试合格人员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原高会报名点领取合格证书。
联系人:秦雯
联系电话:0931-8891046 13919288256
特此公告。
甘肃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4年1月6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