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会计、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23号),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成绩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3〕19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确定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重庆市合格标准的函》(渝职改办函〔2013〕26号),2013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国家合格标准60分,重庆合格标准55分(试卷满分100分)。
合格人员的成绩合格证领取时间及方式,证书办理、领取时间及方式另行在“重庆会计之家”网站通知。
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