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陕西省为了方便201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通过人员参加评审,经研究决定,现场申报材料时间延长到12月28日17:00截止。
关于2014年度陕西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4〕21号)要求,现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下同)。对参加考试并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核发《2014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二、2014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定合格分数线为55分。对参加考试并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人员,核发《2014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级成绩合格证》。
三、考试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和考试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人员于12月22日起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各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领取合格证,请各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做好合格证的发放工作。
四、为了方便201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通过人员参加评审,经研究决定,网上申报资料时间延长到12月24日24:00关闭,现场申报材料时间延长到12月28日17:00截止,请各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做好参评人员评审材料的初审工作。
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22日
附件:关于报送2014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通知(陕人社函〔2014〕1072号)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