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高会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至10月15日。
陕西2024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注意事项总结
1、近2年内在本省累计缴纳社会保险不满12个月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2、按要求完成近5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其中公需课学习每年不少于24学时。
3、近5年(2019年至2023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4、申报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参评论文每篇2000字以上。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5、陕西省考试合格标准为58分符合省级合格标准的会计人员可参加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
参加考试并达到我省合格标准的会计人员,可登录陕西会计网(http://kjw.shaanxi.gov.cn/),点击2024年度“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省级)打印”飘窗,按要求下载打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省级)》,并妥善保存。成绩合格单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6、职称证书实行电子化证书,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打印流程:批复文件下发—评委会提交数据—15个工作日后本人登陆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注册—地区选择—部门分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个人服务—人才人事—证书查询—服务事项—职称资格证书查询—打印电子证书。
7、报送材料要求
(一)评审表格类
1.网报系统自动生成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2份,最后一页“评审审批意见”不打印,由省财政厅统一打印。
2.网报系统自动生成的《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A3纸打印1份,上报单位盖章。
3.网报系统填写的工作和业绩成果总结表(正高级6小项、高级5小项),A4纸双面打印1份单位盖章,本人签名。按要求上传对应的支撑材料,正高级须提供纸质版材料,高级不须提供纸质版材料。
4.系统中的个人证件照(办理电子证书使用)为蓝色背景近期免冠照,照片626像素(高)×413像素(宽),大小不超过100K,支持JPG、JPEG格式。
(二)评审材料类
1.用人单位出具职称申报人员公示证明1份。
2.委托评审函和推荐评审函。
中央驻陕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评审函1份,用人单位向陕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出具申报人员推荐评审函1份。
省内各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向陕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出具申报人员推荐评审函1份。
3.证书原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中高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
4.考核年度(2019年—2023年)期间会计工作方面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原件。
5.代表本人理论水平的论文论著原件。
6.破格申报人员还需另行提供个人业务自传1份。主要说明破格申报的条件及理由,重点反映考核年度期间的突出工作及业绩成果。
7.个人签字、单位盖章的《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以上原件材料装入牛皮纸档案袋中报送,不需复印件,袋外注明申报人姓名和原件明细。
(三)材料填写及注意事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基层单位意见”和“呈报单位意见”栏目按要求盖公章,要明确简述(手写)被推荐人有关方面的表现及推荐其评审的理由。
2.所申报表格中的有关内容按照要求填写,没有特殊规定的只填写考核年度期间的,以前年度的内容不需填写。
3.基层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应认真核实被推荐人的有关材料,并对被推荐人考核年度期间的工作和业绩成果总结表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申报人员按照行政区划向省市级财政部门报送材料,市级财政部门一次性集中向省级财政部门报送材料。
5.乡村振兴人才评审通过系统报名参加评审,申报时注明“乡村振兴人才”“定向基层”等。
6.申报材料于评审答辩结束后,由申报人员在答辩现场领回。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