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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普通 来源: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2-07-15

山东202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考生需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


东省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为确保2022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平稳顺利,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实际,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以下要求,请考生严格遵守。

(一)考生应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做好流行病学史申报和自我健康监测等事项(见附表),具体规定如下:

(1)对考前7天内无外省旅居史的考生,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

(2)对外省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考生需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抵达考试所在地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者提供入鲁后考前间隔24小时以上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方可参加考试。

(3)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要求完成居家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等措施后,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对尚未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执行。上述考生应提前向考试组织机构和考试所在地社区报备,在按照社区要求落实好上述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再按要求参加考试。途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二)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考生应纳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并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检测措施: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均为阴性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2)开考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考前14天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抵达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提供入鲁后考前间隔24小时以上2次核酸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

对属于(2)(3)情形的考生,其考试实行全程闭环管理,不与其他考生发生接触。

(三)属于以下情形的不能参加考试: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开考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7天者。

(四)考生自考前7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体温测量记录上报考试组织单位。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和考试组织单位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参考附表1)

(五)考生需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省内考生在通行码申请模块申领,省外考生在来鲁申报模块申领)。入场前核验健康码,健康码显示绿码(低风险)的为正常人群,显示黄码(中风险)、红码(高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普通考场,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六)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逐人进行体温检测,现场检测体温高于37.3℃的不得进入集体考场,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考生有序错峰、分流入场,保持人员1米间隔与单向流动,避免出现人员过于密集、排队过长的现象。

(七)入场前审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均可)、健康码、行程码、《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和《山东省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防疫安全承诺书》(见附表,请自行下载),并扫描场所码。对属于第(二)条所列特殊情形的考生,安排专人审核体检报告、核酸检测报告和医疗机构证明等材料。

(八)所有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随时做好手卫生,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卫生或洗手。随身携带备用口罩,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在核验身份时应摘口罩)。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生在考试期间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和考试组织单位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

(十)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照监考员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十一)考生遵循“两点一线”出行模式,“点对点”往返住所和考点。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步行、骑行、私家车往返考点。出行期间应当备齐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

(十二)考生应主动关注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届时疫情防控形势和政策如发生调整和变化,须按最新规定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附件:

附1: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附2:山东省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防疫安全承诺书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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