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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关于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温馨提示

普通 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2021-12-23

广东广州关于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温馨提示,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关于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温馨提示

广州市各会计人员: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1年度广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请各位会计人员抓紧完成2021年度继续教育,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0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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