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请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具体内容如下: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粤财会函〔2020〕9号
省直各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会函〔2020〕4号)的要求,我们制定了《2020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2020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4月21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