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2022年正高、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通知》,个人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7日9:00至19日17:30。申报人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17:30。广东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清单了解一下!
广东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清单
(一)在职在岗材料。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社保凭证时间截至2022年12月。
(二)证书证明材料。即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身份证等材料。
(三)业绩成果材料。即相关奖励、成果、业绩等方面的证书或证明材料,或本人作为主要专业技术参与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评价、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等材料。非个人的获奖项目,应注明个人的排列名次。
(四)学术成果材料。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与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论文和著作、解决专业技术问题专题研究报告等个人代表作。
1.供单位或政府相关部门参考的专题研究报告等。包括单位或政府相关部门采纳证明文件、研究报告全文。其中:证明文件须说明申报人所发挥的作用并加盖单位或政府相关部门公章或人事部门章,研究报告应为文字为主的全文。
2.主编(著)或参编(著)公开出版的会计或相关专业的专著、教材、案例集。包括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著作封底,申报人应在著作原件附封面[注明申报人排列名次(如独立、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等)、完成章节和编写字数],将著作原件随报送的纸质材料一并寄至省高评委会办公室。
3.公开发表会计相关专业论文。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标识本人论文题目)、正文全文和封底。发表于国外专业期刊的论文或外国语言类论文,需提供全文中文译文。
省高评委办公室使用“中国知网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提交评审评委会审定,经确认文字复制比≧30%的,在职称评价中实行“一票否决制”。申报人提交的公开发表论文如未收录在“中国知网文献检测系统”,请提供与发表论文一致的word文档上传至会计职称评审系统用于论文检测。
4.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省级以上专业学会的专业研究课题。包括立项文件、结题文件和结题研究报告。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研究课题,必须在首页如实注明本人所承担部分及所起作用。
(五)《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提交任现资格以来近5年(2018年至2022年)登记表。按聘任期满进行考核的,需同时提供相应聘任证书;按年度进行考核的,可提交单位的年度考核表替代《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
(六)专业技术工作报告。是对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全面系统总结,突出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字数3000字内,需本人签名。
(七)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在学历、职称证等项目“真/假”上打钩(没有公示的证书不要打钩),并如实填写公示情况和核实意见。
(八)委托评审函。中直、部属和外省驻粤单位申报人员提供。
(九)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职称主要业绩情况表。填报任现资格以来有代表性3项主要业绩,并由单位加具评价意见。
(十)正高级会计师破格申报推荐书。破格申报需提供符合破格评价标准条件的有关佐证材料,以及2名正高级会计师的推荐书(需推荐人签名),并附推荐人的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证书。
(十一)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该表除上传会计职称评审系统外,还需提交纸质表格。
(十二)申报人、申报单位承诺书。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