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19年会计专业资格补(换)发证书的通知,申请人需在每年的3月1日、6月1日、9月1日、12月1日之前上报材料。
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补(换)发证书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为贯彻省政府“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补(换)发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6号)要求,从2019年起由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负责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换)发材料的汇总和初审,并按要求将汇总材料报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补发路径及所需资料
(一)2001年及以后在浙江省内取得证书的人员,证书遗失需要申请补证的,无须提供材料,直接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址:)——“会计专业资格证书补换”栏目申请。
(二)2001年以前在浙江省内取得证书的人员,证书遗失需要申请补证的,需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址:)——“会计专业资格证书补换”栏目进行申请,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四选一上传):
1. 电子证书。(1)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下载电子证书。(2)格式:上传电子版照片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
2. 原遗失证书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格式:上传电子版照片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
3. 合格人员文件复印件电子版照片。(1)提供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浙江省人事厅)或当地人事部门公布的合格人员文件复印件; (2)格式:上传电子版照片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
4. 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电子版照片。(1)提供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2)格式:上传电子版照片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
二、证书换发路径及所需材料
证书由于破损导致无法使用的情况,可申请换证,考生需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址:)——“会计专业资格证书补换”栏目进行申请,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 持证人需将原证书寄回,邮寄地址:浙江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423号万里综合楼附楼404室),邮编:310006,收件人:浙江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电话:0571-87829191(注:不支持快递到付,使用邮政EMS快递)。
2. 在“会计专业资格证书补换”申请页面中上传原证书原件电子版照片,需至少包含封面、编号、内容等,并以JPG格式上传,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
三、补(换)证申请时间
根据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全国补(换)证书为每半年集中办理一次,申请人需在每年的3月1日、6月1日、9月1日、12月1日之前上报材料,超过规定时间的需下一批次申请。
四、其他事项
1. 各设区市财政局于每年的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之前完成申请补(换)发证书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审核,并在网上提交省考办。
2. 证书补(换)发原则上不更改原证书内容。
3.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证照快递寄送服务的通知》(浙江政务服务网〔2016〕9号)的精神,持证人须申请证书邮寄服务,费用由收件人自付(杭州市内8元、浙江省内10元、浙江省外20元)。
4. 在浙江省内取得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证书的人员,需要补(换)证的,无须提供材料,直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在搜索栏中输入“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进入“考试成绩查询及电子证书”栏目,自行下载、打印证书即可。
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