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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2023年高级会计师报名简章公布

普通 来源:南京财政局 2023-01-10

江苏南京2023年高级会计师报名简章公布,详情如下:

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南京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财会通〔2023〕1号

各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2〕73号)要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高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23年5月举行。现将2023年度初、高级资格考试(南京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

(一)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南京考区)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附件1)。

(二)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南京考区)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附件2)。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上年申请延考的高级资格报考人员,需按要求重新报名,但无需缴费。中途如有信息变动,请及时联系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根据省厅最新通知予以办理。

(二)各区财政局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辖区内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

(三)承担考试任务的各区应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在规定时间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器的检测等工作,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按照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报名咨询电话:

(一)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咨询电话

审核点

咨询电话

审核点

咨询电话

玄武区

025-83682576

025-83682388

雨花台区

025-52883464

秦淮区

025-84556289

江宁区

025-52288460

建邺区

025-87778277

六合区

025-57751370

鼓楼区

025-83230223

溧水区

025-57207224

浦口区

025-58311877

高淳区

025-57316109

栖霞区

025-85393174

江北新区

025-57011659

(二)会计高级资格考试咨询电话:025-51808614,025-83309591,025-51808616。

附件:

1.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南京考区)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

2.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南京考区)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10 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5 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2 年。

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上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在江苏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其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高级资格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日期为 2023年 5 月 13 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 8:30—12:00。

(二)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 2023 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三)关于考试用书。全省不统一征订考试用书。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入“考试用书订购”系统选购或者通过正规书店购买。

三、报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

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http://kj.jscz.gov.cn)进行注册登记,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考。为了确保网上报名有序进行,请报考人员务必提前完成信息采集。已经完成信息采集且不需要修改的报考人员可直接进入网上报名阶段。

(二)网上报名

2023年 2 月 13 日至 2 月 27 日 12:00,根据属地原则,南京考区报考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江苏会计考试”(http://kjexam.jsczt.cn),阅读操作手册和南京市报名文件。

2.凭手机号和信息采集注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操作提示选择南京市直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将从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调取报考人员信息,报考人员核实相关信息并补充完善。

3.上传照片。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考试成绩合格单。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 格式,大于 10KB,像素大于等于 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后再上传。照片必须为本人原图,不能 P 图,否则将无法通过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

4.打印“2023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签名。

5.上传审核资料(原件扫描上传)。

(1)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 2023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报考人员);对于国(境)外学历学位审核按照苏财会函〔2019〕6 号文执行。

(3)南京市 2022 年社保缴费证明(医疗、生育保险缴费证明可通过我的南京 APP 开具:健康-医保服务-医保参保证明;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证明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 APP 开具:个人权益单-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可通过南京住房公积金 APP 开具:贷款业务-证明材料下载-缴存明细证明打印。以上证明提供任一项即可)。

(4)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5)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上一年度参加过高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跨省人员除外),无须上传审核资料,登录报名系统完善相关信息后直接进入缴费环节(系统自动判断)。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统一实行网上审核,自 2023 年 2 月 13 日开始,初次提交审核资料截至 2 月 27 日 12:00,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资料截至 2 月 28 日 12:00,审核工作截至 2 月 28 日 15:00 结束。市财政局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报名条件做好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四)网上缴费

2023年 2 月 13 日至 2 月 28 日 18:00,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登录“江苏会计考试”,根据系统提示交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依据苏价费函〔2011〕36 号文件规定,全省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 10 元;2、考试费,100 元。(提示:考生缴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缴费成功,务必先核

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保持缴费账号畅通(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当年切勿注销账号。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打印电子发票,各地财政部门不再提供纸质票据。如忘记打印,后期可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登录后点击“江苏省财政电子票夹”,下载相应的电子票据。

(五)准考证打印

2023年 5 月 6 日至 5 月 13 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四、成绩查询

高级资格考试成绩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公布。届时,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市财政局提出复核申请。由市财政局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参加会计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不再发放成绩合格证,由本人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 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6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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