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成绩合格证自2016年12月1日开始发放,请自治区直属和呼和浩特市高级会计师考试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内蒙古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三楼考务科领取成绩合格证。地址: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145号。
关于发放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会计师(国家级、内蒙古级)成绩合格证的通知
高级会计师考试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全区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6〕353号)精神,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国家线60分,自治区合格线为53分,自治区高级会计师成绩合格证自2016年12月1日开始发放,请自治区直属和呼和浩特市高级会计师考试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内蒙古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三楼考务科领取成绩合格证。地址: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145号。
其它盟市高级会计师考试考生请和当地财政局会计科联系领取。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2016年11月30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