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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关于征订2016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普通 来源:吉林省会计网 2016-02-22

吉林省关于征订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
中、高级资格考试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保证考生及时选择购买到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资格考试用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

为帮助考生全面理解和掌握考试大纲的内容,更好的复习备考,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专家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修订编写了中、高级考试用书。具体见下表:

序号 书名 编著者 出版者 定价(元)
1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考办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
2 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考办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5
3 中级会计实务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经济科学出版社 45
4 财务管理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39
5 经济法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49
6 高级会计实务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经济科学出版社 58
7 高级会计实务案例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经济科学出版社 28
8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45
9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试题及参考答案(2015年) 全国会计考办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30

二、征订及领取方法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用书,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和经济科学出版社委托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及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考试期间组织代征订。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通过考试报名系统自愿选择订购,征订费用应与考试报名费一并交纳市、州报名审核地点。全省考试管理机构收到考试用书后,将及时在“吉林省会计网”发布领取考试用书通知,公布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6年02月19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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