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练习题(案例分析题)
2021年高级经济师考试就在眼前了!财政税收专业的高经考生们你做题了吗?正保会计网校特意为大家准备了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的模拟练习题(案例分析题),快点来练习吧~
中国公民赵某今年1月取得以下收入:
(1)取得当月工资9500元(已扣除专项扣除,无其他附加扣除项目)。
(2)购买福利彩票支出500元,取得一次性中奖收入200000元。
(3)为某企业设计照明线路,取得一次性设计收入15000元。
(4)将自有的两套住房中的一套出租,出租后仍用于居住,每月取得租金收入2700元。
(5)获得省级政府颁发的技术方面的奖金10000元。
注:赵某无专项附加扣除。
问题如下:
1.计算赵某今年1月的工资收入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2.计算赵某购买彩票中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3.计算赵某的设计收入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4.计算赵某的房屋出租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赵某获得的省级政府颁发的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简述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答案解析】
1.【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正确答案】业务(1):当月工资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9500-5000)×3%=135(元)。
2.【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正确答案】业务(2):中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0×20%=40000(元)。
3.【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正确答案】业务(3):设计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5000×(1-20%)×20%=2400(元)。
4.【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正确答案】业务(4):对于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700-800)×10%=190(元)。
5.【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正确答案】业务(5):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级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6.【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正确答案】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中,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称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按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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