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北京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申报须知
申 报 须 知
为了您能够顺利完成职称评审申报,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7月2日至7月23日
单位审核公示推荐:2024年7月2日至7月30日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人在申报系统填写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后,相关内容将被提交到社保缴纳单位进行审核。
2.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默认为社保所在单位)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通过“法人登录”之后的服务列表“职称评审单位审核推荐”模块内,对申报人所填写的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
3.经单位内部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如实填写推荐意见,提交至评审服务机构审核。推荐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
4.评审服务机构按照申报条件,在规定时限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评审服务机构应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逾期未补正或未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缴费
本评委会的职称评审费实行网上缴费。申报人审核通过后,请根据短信通知,点击“我的申报状态”进行网上缴费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您放弃申报。根据京发改〔2013〕2512号文件规定,北京市职称评审收费标准调整为高级每人700元,中级每人500元,初级每人200元。受银行业务处理周期影响,如果您在网上支付成功后,“网上申报系统”提示“您的职称评审费还没有在网上支付成功”,请您在24小时后的工作日再进行查询,切记不要重复支付。
四、答辩
预计答辩时间10月至11月,具体时间安排我们会在本年度审核工作完成后,及时发送短信通知,请您关注短信通知,届时请点击“我的申报状态”,查询打印《答辩通知书》,并按要求参加答辩。
五、评审结果验收公示和查询
评审结束后,评审服务机构通过系统上报评审结果,申请验收。验收通过后,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个人办事”—“职称评审”—“本年度评审结果公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六、电子职称证书获取
自2020年度起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和评审材料。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分批发布电子职称证书和电子合格通知书。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个人办事”栏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模块下载使用。法人或个人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的二维码或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法人办事”栏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查询”模块,按照要求进行查验操作。
电子职称证书包括《北京市职称证书》和《北京市职称评价结果通知书》。电子证书与原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表明持证人员具备相应职称资格,可应用在本市职称评价、资格考试、注册登记、人事管理等业务工作中。其中,《北京市职称评价结果通知书》替代原纸质版职称申报表,用于人事档案存档工作,不再发放纸质版职称申报表。
说明:以上内容来自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评审系统说明,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