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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州2023年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政策要求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08-16

    根据<贵州2023年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通知>可知,贵州2023年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政策要求如下:

    1.单位推荐申报高级职称的人数,应在本单位相应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范围内。事业单位(身份)人员申报职称,须出具最新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备案汇总表。

    2.2023年的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延聘(延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3.申报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政府奖项作为业绩或学术成果申报的,须提供据以获奖的相关支撑材料,并由行业协会、学会的主管部门出具获奖层次的证明。其据以获奖的业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审条件规定的同类业绩、学术成果要求。

    4.代表作。在经济系列正高级职称的申报评审中实行代表性学术成果送审制。经政策性审查通过符合送评条件的,其代表性学术成果送相关专业专家进行评审,代表性成果注重其质量、贡献、影响,评审意见作为重要评价依据。经济系列正高级职称的代表作主要为本专业论文、学术(技术)著作、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研究报告等标志性成果。

    5.专业岗位跨系列变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转评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因专业岗位变动的专业人员,现从事工作与原工作分属不同系列,在新岗位工作一年经考核合格,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可以申请转评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评条件参照正常申报条件。经评委会批准转评的,任职资格时间从原取得任职资格时间起算。未转评同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要求直接申报高一级任职资格的,须按破格条件申报。

    6.党政机关交流到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入职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首次申报职称可以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档次(台阶)限制,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现行评审条件,根据其任职年限、学历资历和业绩学术直接申报相应职称。在评审时,除考察其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情况外,还应结合其在任现职前工作岗位、工作业绩、日常工作量、考核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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