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重庆高级经济师评审需要面试答辩吗?
关于重庆高级经济师评审是否需要面试答辩,很多考生不是很清楚。快来看!
参考<重庆市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可知,重庆高级经济师评审不需要面试答辩,评委会组建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议。
以下是详情的高级经济师评审程序及要求:
1.评委会评审
评委会评审前,按照“超员配置,随机抽评”原则以及评委会核准备案的评委抽取方式,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委参与当年的评审工作。
评委会组建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议由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主持,出席的专家人数应当不少于职称评委会人数的2/3。评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总数2/3以上的即为评审通过。未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者补充投票。
评审会议结束时,由主任委员或者主持评审会议的副主任委员宣布投票结果,并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加盖评委会印章。
评审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内容包括出席评委、评审对象、评议意见、投票结果等内容,会议记录归档管理。
2.评审终止
在评委会评审前接到投诉举报且查证属实的,或评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并被查证属实的,评审终止。
3.评审结果核准
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评委会核准备案机构报送《评审情况报告》,评委会组建单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便于公众查阅,评审结果公示信息报送同级评委会核准机构同步公示。
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评委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
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对经公示无异议或查无实据的评审通过人员,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将代拟的职称资格确认通知,分别报同级评委会核准机构确认印发。属委托评审的,由评委会组建单位向委托单位出具评审结果通知或函复评审结果。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自主评审),其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查无实据的评审通过人员,由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批评审结果,并按规定报评委会备案部门予以备案,须提交职称确认文件和证书办理编号记录。
4.评审材料归档
职称资格确认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呈报单位将职称确认通知转发申报单位,申报人登录系统,打印评审表。系统导出的高级职称评审表,评审结果页自带评委会、核准机构电子签章,暂时不带单位和主管部门电子签章,签章不齐栏由申报人送相应机构进行补盖鲜章;系统导出的中级职称评审表,评审结果页暂时不带电子签章,该页由评委会组建单位打印,加盖评委会、核准机构鲜章后,返还申报人,申报人将此页连同系统导出的评审表送单位和主管部门补盖鲜章。完善签章的评审表,1份须存入申报人人事档案、1份存入单位文书档案。
5.职称证书办理
全面启用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办理纸质证书。申报人可通过“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直接下载打印通过全市统一网报系统取得的职称电子证书;教育、卫生专项网报系统评审通过人员的职称电子证书,通过系统数据接口传输至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生成,证书生成后个人可登陆平台进行下载打印。
6.复查
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
复查主要核查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评审过程中有无错看、漏看申报人业绩成果材料造成误判等情况。
复查申请人须在评审结果确认后2个月内(逾期不予受理)向评委会组建单位提交书面复查申请。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将复查结果告知复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