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5年高级经济师破格评审对论文及著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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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5
普通
山西省2015年高级经济师破格评审对论文及著作的要求:
任经济师以来,发表论文论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单独完成专业著作或译著一部以上,或在经济专业著作、全省通用的经济类大学教材中任主编、副主编且本人撰写部分在15万字以上(未注明本人撰写字数的按晋人职字〔2006〕29号文件要求办理)同时提交一篇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2)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以独立或合作排名第一,在有国内(CN)和国际(ISSN)统一刊号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和综合大报的理论版面、专业大报的理论学术版面上发表的经济、经济管理专业论文四篇及以上(论文字数在2000字以上),其中国家级至少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