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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9-11

    正保会计网校小编整理了,西藏2020高级经济师考后复核要求,需要了解相关内容的西藏高级经济师考生们,赶快跟着小编来看看下文吧!

    资格审核

    西藏2020高级经济师考后复核要求

    届时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拟合格考生(所有科目均合格)在成绩公布后20日内根据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新浪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要求,做好考后资格复核工作。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一律视为资格复核不通过并取消考试成绩,请予以高度重视

    社保证明材料相关要求

    (一)社保缴纳年限大于或等于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考后资格复核时,提供社保参保年限证明。

    (二)社保缴纳年限小于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考后资格复核时,除提供社保参保年限证明外,还需提供其他可以证明工作年限的材料。

    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说明

    2020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需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对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

    若一经发现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者未按照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一)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二)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

    (三)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网站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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