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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经济师2020年证书管理办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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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经济师2020年证书管理办法您了解吗?小编为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生们整理了以下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CMA证书

北京市高级经济师2020年证书管理办法

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可在五年有效期内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申报职称评审 时,系统可自动调取有效期内合格成绩,无需提交成绩合格证明。 因此,高级考试不再发放纸质成绩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者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rsj.be )“个人办事”栏目,进入“专技人员证书系统” 下载并打印相应电子合格通知书。 

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 18 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 知》(人社厅函〔2015〕278 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 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 17 项考试收 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 号)规定,本项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 

(二)本项考试的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将于考试结束 10 个工作日后,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报名注册手机(请考生尽量保持报名注册手机号在此期间不作变更)。考生可在【财政电子票据】查验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领取电子票据操作指南》(考生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选择“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三)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收到电子票据信息不全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信息发至邮箱 ,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决相关票据问题。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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