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20年高级经济师合格证管理办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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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20年高级经济师合格证管理办法如下文,西安市、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汉中市、榆林市、安康市、商洛市的考生们,千万不要错过以下内容,对您的备考一定会有所帮助。
陕西2020年高级经济师合格证管理办法
2020年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陕西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
陕西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定于9月12日。
陕西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论文有什么要求?(参考2019年)
申报陕西高级经济师对论文要求如下:
在具有国家认可的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经济类或综合类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独立完成的经济类论文、调查报告等,每篇不少于3000字;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报纸和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及提前出版的刊物中登录的论文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实行统考制,个别地区实行考试过渡政策,详情点击了解>>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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