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必背知识点:政府间财政管理权的划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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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级经济师考试马上来临,考前冲刺要抓住重点!正保会计网校小编整理了2021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考前冲刺必背知识点——政府间财政管理权的划分,快来看看吧!
2021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必背知识点28:政府间财政管理权的划分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批预决算的权力机关
各级人大:审查总预算草案及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等。
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预算的执行,审批预算调整方案、决算。
各级人大财经委:初步审查预算草案、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决算草案,提出初审意见。
2各级人民政府——预算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
编制预算、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预算草案的报告;组织预算的执行;决定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监督预算执行等。
3.各级财政部门——职能部门
具体编制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预算的执行;提出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等。
4.各部门
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5.各单位
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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