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必背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2021年高级经济师考试马上来临,考前冲刺要抓住重点!正保会计网校小编整理了2021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考前冲刺必背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快来看看吧!
2021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必背知识点16: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1.税前扣除的主要项目
税前扣除的主要项目
项目 | 扣除标准 | 超过部分的处理 |
工资、薪金所得 | 全额 | — |
补充保险(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 ≤职工工资总额5%的部分 | 不得扣除 |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 ≤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扣除 | 不得扣除 |
职工福利费 | ≤工资薪金总额14%部分 | 不得扣除 |
工会经费 | ≤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 | 不得扣除 |
职工教育经费 | ≤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 |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业务招待费 | Min{发生额的60%,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 不得扣除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部分 |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 全额 | — |
非居民企业境内机构、场所分摊境外总机构费用 | 全额 | —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年度利润总额12%部分 | 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人身意外保险费 | 全额 | — |
企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 | ≤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 | 不得扣除 |
【注意】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2.禁止税前扣除项目
以下项目重点关注: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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